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来源:安全环保部   发布时间:2020-05-26   作者:    浏览量:7196

作为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重要论述,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树牢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督促做好安全设备日常维护。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持证上岗。

7、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8、切实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不发生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9、切实加强特殊作业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风险排查,全面识别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按规定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严格依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活动,杜绝非法违法以及违规生产经营。

11、组织制定、修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12、自觉接受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动协助事故调查,积极做好事故处理相关工作。

我将认真履行承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苏旭盛

日期: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