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于美国及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结果出炉
来源:商务部   发布时间:2020-02-29   作者:梅麟    浏览量:6375

  2019年1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0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补贴、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