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岗位选聘、认定管理办法
来源:总经办   发布时间:2021-11-02   作者:总经办    浏览量:51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员、班长等岗位人员选聘和认定管理,明确各岗位任职资格和选聘、认定程序,为公司人才的选拔配置、薪酬支付、员工队伍建设等工作提供依据,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员、班长、设备员、安全员、综合业务员等岗位的选聘和认定。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主管的选聘按照《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干部管理办法》(陕色天瑞党发〔2020〕6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工程师岗位选聘按照《关于开展主管、工程师选聘工作的通知》(天瑞公司发〔2021〕34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专员、班长、设备员、安全员、综合业务员等岗位的选聘和认定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相结合,注重能力、业绩为先相结合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岗位定员编制的规定要求,在出现部门岗位缺员时按照本办法进行相关岗位人员的选聘和认定。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五条  专员、班长、设备员、安全员等岗位任职实行聘任制,基本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为:

(一)基本条件:人事档案转入公司,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并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技能要求:具备过硬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熟悉生产现场,熟悉设备性能,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

(三)学历专业:具备统招大专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拟聘任岗位从事工作具有相关性。

(四)工作经历:在综合业务员或一线操作岗位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且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五)安全员岗位聘任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半年及以上安全员岗位工作(实习)经历,并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第六条  综合业务员岗位任职实行认定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综合业务员:

(一)基本条件:人事档案转入公司,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二)学历条件:具备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三)工作经历:符合岗位说明书中岗位任职条件相关规定。

第三章  选聘及认定程序

第七条  专员、班长、设备员和安全员等岗位选聘程序

(一)根据部门管理及员工晋升需要,由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部门专员、班长、设备员和安全员等岗位人员聘任需求。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岗位人员聘任需求,结合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及部门岗位人员配置情况,定期面向各相关部门公开发布缺员岗位人员选聘通知,开展相关岗位人员选聘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组建部门岗位选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选聘小组),拟定小组成员名单(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选聘小组负责将部门缺员岗位人员选聘通知进行部门内部公示。

(五)部门可采用员工自荐或部门推荐的方式公开选拔候选人。候选人向部门选聘小组提交拟应聘岗位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工作简介、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情况及拟应聘岗位工作设想等。

(六)选聘小组负责对拟选聘候选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拟定岗位竞争候选人,并召开部门岗位选聘评审会。部门可采用举手表决、口头表决、实名投票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部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部门根据候选人民主评议得分排名择优确定拟选聘岗位人员推荐名单,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公司《岗位选聘推荐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七)人力资源部对部门缺员岗位推荐人员的应聘资料、部门选聘工作过程材料等资料进行复核,撰写岗位选聘工作报告,提交符合选聘岗位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进行审批,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岗位聘任文件。

(八)岗位选聘工作结束后仍出现岗位缺员情况的,人力资源部将汇总岗位缺员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经公司批准后根据公司《岗位异动管理办法》(天瑞公司发〔2019〕43号)有关规定对有意向转岗员工进行公司内部岗位调动或根据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天瑞公司发〔2021〕74号)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聘方式予以补充。

第八条  综合业务员岗位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或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调动后予以认定。

第四章  聘用及认定管理

第九条  日常管理

(一)专员、班长、设备员、安全员和综合业务员应服从部门工作安排,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聘任人员的工作内容。

(二)专员、班长、设备员、安全员和综合业务员应保守所掌握的公司机密,不得向任何外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公司的保密信息,出现泄密等问题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  培训管理

公司不定期对聘任的专员、班长、设备员、安全员和认定的综合业务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以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和专业发展的需要。

(一)公司每年制定专员、班长、设备员、安全员和综合业务员的中、长期培养规划,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预见性的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二)公司每年对已聘任岗位人员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评估机制,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  职业生涯管理

公司逐步建立专员、班长、设备员、安全员和综合业务员的职业生涯管理体系,做好已聘任人员职业生涯规划,充分发挥已聘任人员的岗位职能。

第十二条  考评管理

公司对聘任的专员、班长、设备员、安全员和认定的综合业务员实行年度考评,考评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具体考评时间、方式等事宜由公司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退出管理

已聘任的专员、班长、设备员、安全员和认定的综合业务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部门提出解聘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取消其聘用或认定资格,停止发放相应待遇。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依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一)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形象,给公司及部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四)工作期间班组成员违规操作或责任区域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因个人身体状况及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岗位职责的;

(六)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本岗位工作的。

第五章  薪酬规定

第十四条  已聘任的专员、班长、设备员、安全员和认定的综合业务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由人力资源部下发聘任文件。聘任文件下发次月起,已聘任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五条  已聘任人员离开聘任岗位或不符合聘任条件被解聘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相关待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岗位选聘、认定管理办法》(天瑞公司发〔2021〕76号)同时废止。